比特币、以太币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,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,仅被视为一种特定虚拟商品。我国监管核心逻辑是防范洗钱、非法集资、诈骗及违规跨境资金转移,避免虚拟货币波动引发金融风险,保护普通投资者财产安全。对比国际市场,全球加密资产总市值虽仍在2.8万亿美元左右,但监管趋严已成为主流趋势,机构持仓占比提升,散户投机空间被持续压缩。

“能不能用”需分场景看待。境内平台已全面清退,无合法交易渠道,私下交易、场外兑换、参与境外平台交易均不受法律保护,资金被骗、平台跑路、账户冻结等风险极高。2026年以来,多地警方持续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,查处多起利用虚拟货币洗钱、诈骗案件,参与此类活动可能面临财产损失甚至法律责任。

部分国家和地区已出台合规框架,允许特定机构开展加密货币交易、托管等业务,但我国用户参与境外平台交易,不仅违反外汇管理规定,还面临汇率波动、平台合规风险与跨境维权难题。全球稳定币虽仍在跨境结算中发挥作用,但我国明确限制人民币相关稳定币发行,进一步压缩境内用户合规使用空间。